目 錄
☆駕駛證申請☆
答:申請駕駛證最低年齡要求: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為18周歲,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電車為20周歲,中型客車為21周歲,牽引車為24周歲,大型客車為26歲。最高年齡限制要求: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為70周歲,低速載貨汽車、普通摩托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為60周歲,城市公交車及其他大中型客貨車、電車為50周歲。
答:三年內有吸毒行為記錄的,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三年的,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請駕駛證。公安交管部門在受理駕駛證申請時,會核查申請人是否有吸毒行為記錄,審查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對三年內有吸毒行為記錄以及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三年等情形的,將不予受理。同時,申請人在申請駕駛證時,應當如實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準申請的情形,并對申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答: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上述兩種情形都是嚴重、惡性的違法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大,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后果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規定終身不得再申請駕駛證。
答: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
答:取得大型客貨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和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大部分駕駛營運車輛,交通安全責任重大,因此規定了更為嚴格的限制條件。一是對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或者有醉酒駕駛記錄的,終身不得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二是對被處以吊銷或者撤銷駕駛證記錄的,10年內不得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三是對有記滿12分記錄的,5年內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3年內不得申請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
被吊銷、撤銷駕駛證的情形包括醉酒駕車、超速50%以上、駕駛拼裝車或者報廢車上路行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駕駛證的嚴重違法行為,均屬主觀故意行為,有必要對當事人再次申請駕駛證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時采取更加嚴格的限制措施。
答:申請人初次申請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電車駕駛證。需要增駕才能取得的,包括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需要提醒的是,駕駛證被注銷、吊銷或者撤銷后,再次申請駕駛證時視為初次申請,只能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電車駕駛證。
答:持軍隊、武警部隊駕駛證申請地方駕駛證的,需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證明、軍隊或武警部隊駕駛證。其中,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應當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請其他車型包括小型汽車的,免予考試,直接換領地方駕駛證。需要提醒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軍隊、武警部隊有關規定,持軍隊、武警駕駛證不能駕駛地方車輛。持軍隊、武警部隊換領地方駕駛證,需要參加考試的,應當自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內完成考試。
答:持境外駕駛證申請換領我國駕駛證的,需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證明、所持境外駕駛證。境外駕駛證上沒有中文表述的,還需要提交中文翻譯文本。其中,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應當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請其他車型包括小型汽車的,應當考試科目一。需要提醒的是,境外駕駛證必須是具有單獨駕駛資格且非臨時性的有效駕駛證件,存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臨時性駕駛證或者簽注駕駛限制條件等情形的,不能換領。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的,按照有關外交對等原則執行。持境外駕駛證換領我國駕駛證,需要參加考試的,應當自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內完成考試。
☆駕駛人考試☆
答:為增強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確保更多小汽車駕駛人考試合格后能夠獨立駕車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對復雜條件的能力,123號令對小型汽車、大中型客貨車的考試項目主要做了以下調整:科目一考試,將原來的考試內容拆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知識,仍作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在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科目二考試,大中型客貨車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調整后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修改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小型汽車取消樁考移庫要求以及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調整后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科目三考試,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同時,對于小型汽車抽取不少于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對大中型客貨車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復雜道路考試。另外,還明確了各種車型的考試里程。
答:考慮到學員考試科目一時基本沒有實際駕駛操作經驗,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只能靠死記硬背,難以深入理解、掌握并應用。123號令實施后,科目一考試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最基本的知識,將原科目一中有關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技能、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等知識單列出來,作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后進行。科目一考試試卷由100道題目組成,題型為判斷題和單項選擇題,滿分100分,90分合格。公安部已經對現有的考試題庫進行了修訂,并會同交通運輸部制定發布了培訓教學和考試大綱,列出培訓和考核目標、要點,供培訓機構培訓教學時使用。
答:為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安全駕駛能力,123號令對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項目進行了調整,將百米加減擋的考試要求放在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考核,增設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和窄路掉頭考試項目。調整后,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變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
新增的模擬項目,主要考核在復雜道路條件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駕駛基本操作要求,如模擬濕滑路,主要考核學員在濕滑路段減速、保持低速擋勻速行駛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學員在以后的實際駕駛中遇到這類復雜路段不緊張、合理采取安全駕駛措施。
答:原來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實踐中反映,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為提高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123號令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一是簡化了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二是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調整后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5個項目。
此外,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桿,防止考生以標桿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使考試更貼近現實場景。
答:原來規定科目三考試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13個道路駕駛技能項目。123號令實施后,科目三考試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此外,對于大中型客貨車,還規定省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復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于小型汽車,抽取不少于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主要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置知識等內容。考試試卷由50道題目組成,題目以案例、圖片、動畫等形式為主,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滿分100分,90分合格。
答:要考核駕駛人駕駛技能是否合格,必須有一定的考試距離,多數國家的駕駛人考試都有一定的考試量化指標,如英國規定實際道路考試不得少于45分鐘,加拿大規定駕駛人實際道路考試每次40分鐘,大約行駛5至10公里。123號令明確了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里程,規定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于5公里;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里程不少于3公里。
答:科目一考試合格以后,車輛管理所將為學員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學員憑此證明參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訓練和考試,原來規定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為2年。為使學員有更充足的時間參加駕駛培訓和考試,123號令規定將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延長至3年。123號令實施后,本著從寬、便民原則,對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駕駛技能準考證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調整為3年。
答:為督促駕校提高培訓質量,合理利用考試資源,防止出現“以考代訓”的現象,123號令規定:一是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后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二是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
17. 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是否計算?
答: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在五次預約限制次數中。123號令實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預約考試次數,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各有五次預約考試的機會。
答: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分為三個科目,每個科目考試前都需要提前預約。123號令實行申請人通過互聯網、電話等自助預約考試,增加了考試預約方式,方便群眾根據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安排預約考試時間,避免到車輛管理所辦理造成的排隊等候。需要提醒的是,群眾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1天取消預約。對沒有提前按規定取消預約的視為沒有參加考試,考試不合格。
19. 123號令實施前已報名但未完成考試的學員按什么標準考試?
答:123號令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準進行考試。對2013年1月1日之前通過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1月1日以后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時,可以不再參加樁考或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
答:申請人在科目三考試合格后,應當接受不少于半小時的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參加領證宣誓儀式,車輛管理所在申請人參加領證宣誓儀式的當日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增加申請人領證前安全文明駕駛教育、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宣誓環節,是為了新駕駛人養成文明禮讓、安全守法駕駛意識和習慣。
答:近年來,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通過加強考試民警教育培訓、應用科技評判監督系統、完善內外監督機制,駕駛人考試工作規范化水平有所提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考試不規范、考試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為進一步嚴格車輛管理所考試發證的監管, 123號令明確了考試工作監管機制和考試工作紀律規定。一是完善考試工作監管機制,建立駕駛人考試業務數據分析核查機制,完善考試能力、考試質量公告制度等社會監督機制。二是明確考試員工作紀律。對為不符合機動車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考試不合格核發駕駛證的,減少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項目、降低評判標準或者參與、協助、縱容作弊的,收取培訓機構、教練員、考生財物的,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實行考試責任倒查。對三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的,要開展車輛管理所考試發證情況責任倒查。對車輛管理所存在嚴重違規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上級部門可以暫停其業務或者指派人員接管業務。
答:為加強對駕校培訓質量工作的監督,123號令從確定受理考試人數、考試質量公開排名、通報駕校違規問題等方面做了嚴格規定:一是車管所要對駕駛培訓機構教練員、教練車、訓練場地等情況進行備案,并確定受理考試人數,向社會公布。二是公安交管部門要每月向社會公布轄區內駕駛培訓機構的考試合格率、三年內駕齡駕駛人交通違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試合格率對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質量公開排名,并通報培訓主管部門。三是公安交管部門發現駕駛培訓機構及其教練員存在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以及賄賂考試員、以承諾考試合格等名義向學員索取財物、參與違規辦理駕駛證或者考試舞弊行為的,應當通報培訓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布。
☆駕駛證使用☆
答: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審驗的情形包括兩種:一是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的審驗。審驗時,駕駛人應當填表如實申報身體條件,不需要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二是駕駛證轉到異地或者有效期滿換證時,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審驗時,駕駛人應當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需要提醒的是,駕駛人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部分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如果沒有駕駛大中型客貨車需求的,可以主動申請降為小型汽車駕駛證,避免因逾期未審驗受到相關的處罰。
答: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駛人審驗的情形有兩種:一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應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二是駕駛證轉到異地或者有效期滿換證時,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需要提醒的是,駕駛人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答:公安交管部門將審驗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身體條件、違法記分和記滿12分后參加學習教育等情況。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有違法記分,以及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在接受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答:駕駛人辦理轉入換證時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審驗。轉入后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產生新記分的,以及其他車型駕駛人發生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應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再次參加審驗。在辦理轉入換證審驗時已經參加學習教育的,再次審驗時不需要參加學習教育。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2013年1月1日之前發生違法行為及記分,不作為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2013年1月1日之后發生的違法行為及記分,作為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
答: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參加審驗時只需填表自主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不必再到醫院進行體檢。但在辦理有效期滿換證和轉入換證業務時,還需要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答:駕駛人辦理以下業務時,需要提交縣級以上或者部隊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一是初次申請駕駛證和申請增加準駕車型。二是持軍隊、武警部隊、境外駕駛證換證,有效期滿換證,以及辦理外地駕駛證轉入換證業務。三是因身體條件變化主動申請駕駛證降級換證。四是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持有準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駕駛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需要提醒的是,持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人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答:對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的,納入實習期管理。持有境外、軍隊、武警部隊駕駛證換證的駕駛人因已有駕駛經歷,換領駕駛證后不納入實習期管理。
答:嚴格駕駛證實習期管理,有助于新駕駛人文明禮讓、安全守法駕駛意識和習慣的養成。為加強新駕駛人的管理,123號令進一步完善了駕駛證實習期管理制度:一是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并納入實習期管理。二是要求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三是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四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后,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五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需要提醒的是,實習期駕駛人駕車時需要在車身后部粘貼實習標志。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請或增駕取得駕駛證的,才執行123號令有關實習期的管理規定。對之前已取得駕駛證,到2013年1月1日后實習期未結束的,仍執行原實習期管理規定。
答: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可以按照下表確定陪同人員的駕駛證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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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駕駛人駕駛證 |
陪同人員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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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大型客車)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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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牽引車)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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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城市公交車) |
A1、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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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中型客車) |
A1、A2、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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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大型貨車) |
A1、A2、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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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小型汽車) |
A1、A2、A3、B1、B2、C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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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小型自動擋汽車) |
A1、A2、A3、B1、B2、C1、C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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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
A1、A2、A3、B1、B2、C1、C2、C5 |
答:駕駛人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新取得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在實習期內被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請注意以下事項:一是上高速公路需要按規定陪駕;二是再次被記6分以上會被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三是一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會被降級;四是實習期結束后應當參加教育考試。
答:涉毒駕駛人在兩種情況下會被注銷駕駛證: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的;二是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復措施的。駕駛人因涉毒被注銷駕駛證后,三年內沒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已滿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請駕駛證。
答: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或者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駕駛證將被降級,公安交管部門將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37. 123號令規定的駕駛證降級制度包括哪些車型?
答:駕駛證降級制度只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并且是逐級降級,最低降到C1。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不存在降級的問題。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級條件的,每次只注銷準駕車型中級別最高的一個車型,如駕駛人持有A1A2駕駛證,第一次只注銷A1。
答:對于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按規定要降級的,對照下表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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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級前準駕車型 |
降級后準駕車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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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A3B1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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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2 |
A2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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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B1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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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A3 |
A3B1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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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C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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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B1 |
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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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B2 |
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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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B1B2 |
B1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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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C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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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B2 |
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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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C1M |
39. 123號令實施前的違法記分和事故是否作為降級的依據?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123號令實施前已經發生的違法記分和交通事故,不作為降級的依據。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發生的違法記分、事故和審驗記錄,才作為降級的依據。
答: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因交通違法被記滿12分的,將被注銷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但如果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又符合降級規定的,還應當按規定降低最高準駕車型。
答:如實申報信息是駕駛人的法定義務。公安機關只有準確掌握駕駛人信息,才能對駕駛人實行針對性的有效管理和服務。目前多數發達國家和地區對駕駛人信息變更申報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英國、美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均設定了嚴格的駕駛人信息變更申報制度,如香港規定駕駛人信息變更必須在72小時以內申報,否則將被罰款2000港幣,英國駕駛人地址變更后,如果不及時告知,會受到1000英鎊的罰款。因此,為保障駕駛人相關信息的準確真實,規定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三十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需要提醒的是,今后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手機短信、郵寄信函等方式向駕駛人發送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等告知信息以及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請駕駛人及時向車管所備案自己的通訊信息變化情況,以更好地接收到公安交管部門發送的提示信息。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申報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答: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上述車型駕駛證的,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換證業務,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駕駛證。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換證業務,換領準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駕駛證。需要提醒的是,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答:駕駛人如果因疾病等原因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但符合準予駕駛的其他準駕車型條件的,應當在30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降低準駕車型;如果身體條件(如:存在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30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注銷駕駛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按相關規定予以降低準駕車型或者注銷駕駛證。
答:駕駛證被公安交管部門扣押、扣留或者暫扣,說明駕駛人實施了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如:飲酒駕車、醉酒駕車、事故逃逸等),此類違法行為都是較為嚴重的,123號令明確規定駕駛證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采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除收回駕駛證外,還將對駕駛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校車標牌及駕駛人☆
答:校車安全運行關系學生上下學安全,社會影響大,校車駕駛人需要具備更高的安全駕駛意識、技能。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123號令規定,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應具備6項條件:一是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二是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三是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四是無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五是無犯罪記錄;六是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需要提醒的是,凡是年齡條件不符合要求、有記滿12分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校車駕駛資格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